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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招生阳光工程 确保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
来源:湄洲日报 2005-5-27 9:35:41 【字体:小 大】

 

  本报讯 (记者 郭文渊)5月24日,记者从市高招办获悉,为进

  一步规范招生管理,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,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

  法权益,确保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、公正,我市实施普通高校招生

  “阳光工程”。

  据介绍,实施“阳光工程”的重点是确保招生工作的信息公开,执

  行以招生政策、考生资格、招生计划、录取信息、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

  、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等“六公开”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

  。

  “阳光工程”还要求我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

  的“六不准”,在招生工作中,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,不准徇私

  舞弊、弄虚作假,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、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,不

  准协助、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,不准索取或接

  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、有价证券,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

  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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